宁夏/银川-2026-06-26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第五中学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永宁县第五中学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教学仪器 | 永宁县第五中学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批 | * | *******.** | 否 | 标的**教学仪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清单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评分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 **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根据财库〔****〕*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 | 商务响应 | *.**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 | 招标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两项减完为止,不计负分。 注:*.招标文件标注“★”的技术指标、参数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予以佐证,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参数有效性的不予认可,不得分。(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实物图片、真实系统功能截图等);*.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投标;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人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需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技术人员配备;*、售后服务机制;针对上述*项进行分项打分; *、每项内容描述详细清晰、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不够明确,无具体细节描述,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描述不符合本次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项目实施方案 | **.**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中需包含:*、总体目标;*、供货方案;*、设备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方案;针对上述*项进行分项打分; *、每项内容描述详细清晰、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不够明确,无具体细节描述,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每项内容描述不符合本次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培训计划 | *.** | 人员培训方案中计划程序清晰、节点明确、计划完整,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分;提供了培训方案,但描述不详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提供了培训方案,但内容存在缺漏且对需求理解欠缺、描述不准确的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 功能演示 | **.** | 投标人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实验室产品提供以下演示,演示以实物录制视频短片现场播放的方式演示,按演示要求得分,不提供演示或无法演示内容的不得分;投标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分钟,视频格式为***,为确保演示视频的真实性以及视频演示的效果,要求视频演示文件必须画面清晰,演示内容明确,针对本项目专门录制,需包含: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录制日期。不允许对视频演示画面进行修改,以免导致视频模糊或出现马赛克等影响视频真实性及演示画面清晰度的问题。若存在以上问题,将视为不满足演示要求,相关演示项不得分。具体功能演示要求如下:共计**分。 一、实训示教系统演示内容:视频采用真实系统进行录制,演示人员须全程跟随实景操作。以非真实软件(如***、视频或系统截图等其他方式)演示视频无效;(功能演示共*项,每项全部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得*分,*项未演示或完全不满足的得*分。) *、示教软件支持通过网络直播**画质,延时≤***毫秒。 *、支持示教操作画面与本机电脑桌面的一键切换,方便老师在软件和其他使用界面之间进行快速切换,以满足理实一体化教学。 *、支持*个或以上教学画面分别投屏到*个或以上不同的接收端,即老师端软件可以控制不同的接收端大屏收看不同的教学图像。 *、支持辅助教学功能,如:视频批注、计时器、手机投屏等(含*******、***)。 *、为方便录制视频的管理,示教导播录制的视频文件与通道录制的多个独立文件需分别管理,显示在不同的文件夹或查看窗口。 二、数码显微镜演示内容:(功能演示共*项,每项全部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得*分,*项未演示或完全不满足的得*分。) *、智能照明管理系统:配备液晶显示屏,指示当前倍率、色温及亮度,带***节能功能和电源指示灯。 *、显微镜设备管理系统:显微镜的使用状态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实时查询并采集使用数据,进行设备的远程电源控制及电流、电压实时监测。 注:以上演示项在技术响应情况里不再重复计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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