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本级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2026年电脑、智慧黑板、音体美器材、图书及校园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26
河北/张家口 质疑投诉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本级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2026年电脑、智慧黑板、音体美器材、图书及校园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张家口-2026-06-26 00:00:00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本级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年电脑、智慧黑板、音体美器材、图书及校园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年电脑、智慧黑板、音体美器材、图书及校园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沣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北侧互联网软件园
被投诉人: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经开区石心大厦
被投诉人: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
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全兴路**号
四、基本情况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局****年电脑、智慧黑板、音体美器材、图书及校园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包)”(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河北沣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张家口直方坤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答复,****年*月**日,河北沣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下发补充资料告知书,****年*月**日收到补充资料后即为受理。
投诉事项*:我司不认同招标代理机构对第*项质疑事项的答复,因其未正面回应质疑中提到的限制因素相关问题,即指定“象牙塔”品牌平台进行对接,该平台未提供详细对接内容与对接接口,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投诉事项*:我司对招标代理机构针对第 * 项质疑事项的答复表示不认同,被投诉人未正面实质性回复我司质疑内容,仍然存在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并指向特定投标人情况。 投诉事项*:质疑事项 * 招标文件——二、技术标内容——(二)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安全监管平台参数要求与冀教安函〔****〕**号《全省中小学智慧安防建设实施方案》差异巨大。然而,招标代理机构给出的质疑答复*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我司对此并不认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河北沣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万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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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张家口市万全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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