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26 00:00:00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公务寄件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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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公共事务处】
二、采购项目:公务寄件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桐庐县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桐庐县迎宾路*号
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及申请理由:
中国邮政拥有着遍布城乡、覆盖全国的网络服务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而其他快递乡镇覆盖率未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之规定,公务类机要件、机关及事业单位加盖公章文件须由邮政渠道寄递;高校录取通知书依据教学厅函(****)**号等文件、****年教育部与中国邮政集团联合发文要求采用邮政***等给据邮件寄递,全程可查可控、禁用平信,学籍档案遵照人社部发(****)***号及邮政配套文件通过机要或邮政***转递,录取通知书与学籍档案虽未直接列明于法条原文,但经多部门规范性文件划定为邮政专营重要文书、参照公文管理,非邮政快递不得承揽上述物件寄递业务。邮政也必须按照高校录取通知书揽收投递要求严格执行),中国邮政对上述邮件安全性、保密性、单独运输等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综上所述,特申请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桐庐县分公司为我院提供公务寄件服务,服务期*年。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专家小组成员:吴飞腾(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助理研究员)、任嘉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讲师)、安力(浙江工商大学,高级经济师)。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与论证,一致认为:上述理由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第一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老师*************
采购管理办公室(质疑电话):*************
学院纪委(投诉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