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2026-06-26 00:00:00
安龙县龙广镇人民政府对“安龙县龙广镇****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村级补短板项目(修缮道路沟渠及简易提水户建设)”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龙县龙广镇****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村级补短板项目(修缮道路沟渠及简易提水户建设)
*采购人:安龙县龙广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实际限额以发放的谈判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工程内容):
•维修理化***混凝土路面****平方米;
•新建沟渠***.*米;
•拆除翻建简易提水站房**平方米;
•含上述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质保维修、现场清理、验收移交及税费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结算审计及交付使用。
•建设地点:安龙县龙广镇辖区内指定村组。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个施工合同包。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供应商/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近期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个月缴纳证明或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规则及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执行。
*.成交原则(低价中标):谈判小组将依次对供应商的资格、施工方案、质量工期承诺等进行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最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即“符合需求条件下最低价成交”)。
*.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且无法说明理由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质保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一般不低于**个月)。
四、获取谈判文件(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安龙县龙广镇人民政府二楼财务室。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纸质谈判文件,免费发放。
•报名须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复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谈判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安龙县龙广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响应文件(密封盖章)到场参加谈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工程合规建设。
*.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依法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查勘。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龙县龙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安龙县龙广镇政府路*号
•项目联系人:伍宁
•电话:***********
•监督部门:龙广镇纪委(监督电话:************)
安龙县龙广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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