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560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26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560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6-06-2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平顶山-2026-06-26 00:00:00
【平公资采*******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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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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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 |||||||||||||||
| *、项目名称: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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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内容:为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含猪肉、牛肉、羊肉、家禽类、水产品类、鸡蛋类、大米、面、油、蔬菜类、豆制品、米线面条、冻品、调料、水果、饮料、奶制品、干菜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包装、检测、管理、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为费率招标,预算为暂定预算,按照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服务地点: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内相关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证书:****://****.***.***.**/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龙翔大道与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米路北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