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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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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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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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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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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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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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雁鸣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血透患者收费方式以缓解医患双方实际困难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血液透析是终末期肾病患者保命维持治疗手段,具备长期性、高频次、规律性诊疗特征。目前海盐县人民医院和海盐县中医医院均设立血透中心,共有医务人员**人、血透设备**台,****年服务人次达*.**万。目前两家医院均采用月初预收费,当月内完成结算的收费模式。根据医保政策血液透析门诊病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病种目录的针对性门诊医疗费用,可视作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出台针对特殊病种的收费细则”的建议,答复如下: 依据嘉医保《关于规范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医保〔****〕**号)文件内容,血透门诊费用参照住院报销,不得按住院结算。因部分非透析费用无法纳入特殊病门诊结算,现阶段现行收费结算模式暂不具备调整条件。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收集当前收费模式下堵点、难点情况,待上级部门统一征集问题时汇总上报。 *.针对“探索建立‘小额便捷预存’机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号),自****年*月**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对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公立医疗机构可保留门诊预交金,并报属地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行政部门备案。下一步,我局将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自愿基础上,依规探索符合上级政策的特定群体保留门诊预交金的收费机制。 *.针对“加强监督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建议,答复如下: 对符合上级政策允许的特定群体保留门诊预交金的收费机制,我局将严格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从严强化内部控制,落实预交金全流程管理,做好预交金台账登记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规避资金管理风险。 三、办理过程 *.专题研究。*月我局收悉该提案建议,即对建议相关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主办科室,细化落实相关办理要求; *.对接沟通。*月我局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上门与提案者沟通交流,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汇总意见。*月上旬我局汇总相关协办部门资料,梳理相关意见; *.内部研讨。*月中旬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及意见,并在内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深化相关内容; *.建议征询。*月初完善提案办理答复函初稿,征求提案者意见; *.建议办结。*月上旬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清单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联系人:朱江伟,联系电话:*************)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清单 承办单位: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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