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家庄村约110亩耕地及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2026-06-26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家庄村约110亩耕地及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天津-2026-06-26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黄家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家庄村约***亩耕地及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土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其中耕地约**亩,设施农用地约**亩,不再丈量,水、电等设施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集体组织同意,否则村集体组织有权终止合同,承包费不退。 *.受让方需对所承包土地负主要责任,不能进行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如受让方土地出现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无论是否为受让方所为,受让方都将作为承包地第一责任人接受相应处罚。 *.受让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受让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荒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受让方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村集体组织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归受让方,征地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电源。国家征收的水费由受让方负责缴纳,粮食补贴等国家政策性补助款归受让方。 *.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村集体组织无关,受让方自负。 *.受让人需在承包合同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合同到期后,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收回土地。 *.此地块不准许植树或建筑(有关部门批准除外),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有关部门批准除外),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受让方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赔偿金。 **.受让方若转包,需经村集体组织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集体组织一份,否则村集体组织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如受让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受让人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年*月**日 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种植业、养殖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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