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6-26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丹东-2026-06-26 00:00:00
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二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二包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其他会计服务)

服务范围: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简称“金山镇政府”)、元宝区财政局、丹东市元宝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元宝城建集团”)、丹东市元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元兴公司”)、丹东市元宝区嘉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嘉博公司”)、丹东市金山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山投资公司”)、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丹东市元宝区房屋征收中心(简称“房征中心”)(以下合并简称“元宝区政府部门”)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宗裕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

服务要求:*、根据元宝区政府部门及宗裕公司提供的****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年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含已注销账户),核对整理元宝区政府部门(涉及*个相关部门)及宗裕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预计涉及元宝区政府部门约**余个银行账户、宗裕公司约**个银行账户。 *、根据元宝区政府部门及宗裕公司提供的材料、账务处理等,逐一核对往来款项性质。 *、根据元宝区政府部门提供的土地卷宗档案,核实宗裕公司主张政府部门的应付款项,是否均已计入对应的土地收储成本中。 *、查阅宗裕公司取得的*块土地的出让合同,并确认土地出让金是否均已实缴。 *、根据实际工作进展中,根据已取得的数据,配合元宝区政府部门统计所需数据。 *、成交供应商最终需要出具审核报告纸质版*份,电子版*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验收标准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丹、史文凭(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二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件、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元宝区司法局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民丰街辽东学院(蛤蟆塘校区)*南区北侧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包**包最终版.***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与辽宁宗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债务确认专项服务项目二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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