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6-06-26
江苏/镇江 招标采购
关于遴选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江苏/镇江-2026-06-26 00:00:00

关于遴选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提升设施蔬菜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拟面向具备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遴选项目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具备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基础、智能农机装备应用条件和示范推广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建设内容
围绕连栋温室蔬菜生产耕整、播种育苗、移栽定植、施肥灌溉、植保管理、采收搬运、环境调控、生产管理等主要环节,集成推广智能农机装备与数字化管理技术,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装备配置优、示范带动强的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重点推动智能耕整地装备、智能移栽装备、智能植保装备、智能运输搬运装备、智能环境监测调控装备、水肥一体化装备、生产管理数字化系统等在连栋温室蔬菜生产中的集成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体解决方案。
三、申报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具有较好的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基础,每个基地连栋温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亩,设施结构、内部通道、作业空间、供电供水、网络通信等条件能够满足智能农机装备作业和数据采集需要。
*. 具备作物生长、机具作业、生产管理等数据采集和接入条件,能够配合完成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作业数据上传和生产过程数字化管理。
*. 具有较强组织实施能力,能够配合开展技术培训、机具演示、作业规范制定、数据采集、效益分析和示范宣传等工作。
*. 自愿接受项目管理要求,配合做好项目建设、过程记录、绩效评价、现场验收和后续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建设任务
*. 开展智能装备集成应用。围绕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关键环节,配置和应用智能农机装备,推动耕整、种植、植保、灌溉施肥、采收搬运、环境调控等环节智能化作业。
*. 开展作业数据监测上传。机具加装智能监测终端,实现作物生长、机具作业、生产管理全过程可视化、智能化和数字化,相关作业数据按要求接入省级智能农机管理系统平台。
*. 开展作业效率和减工效果评价。对智能装备作业效率、作业质量、用工成本、生产管理效率等进行记录和分析,实现单机智能装备作业效率不低于人工作业效率,每个示范点减少人工工时**%。
*. 形成示范推广成果。配合形成连栋温室蔬菜生产主要作业环节智能装备与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参与制定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规范或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和机具演示活动。
五、申报材料
*. 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示范基地申报表。
*. 主体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复印件。
*. 基地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基地位置、连栋温室面积、种植品种、生产规模、设施条件、装备基础等。
*. 基地平面图、温室照片、生产作业照片等佐证材料。
*. 近两年生产经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等相关证明材料。
*. 申报主体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六、遴选程序
*. 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 材料审核。对申报主体资格、基地面积、设施条件、装备基础、示范能力等进行初审。
*. 现场核查。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查看,重点核查连栋温室面积、装备应用基础、智能化改造条件和示范推广能力。
*. 择优确定。按照基础条件优、装备应用实、实施意愿强、示范带动好的原则,择优确定项目示范基地名单。
七、有关要求
*. 各申报主体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入选基地应服从项目统一安排,按要求落实建设任务,建立项目实施台账,规范记录作业数据、装备运行、培训演示和效益评价等情况。
*. 对弄虚作假、建设进度滞后、不能完成项目任务或不配合项目管理的主体,将取消示范基地资格。
*. 申报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请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镇江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镇江市学府路**号)。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完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镇江市学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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