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可门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环境质量溯源分析项目询价公告
2026-06-25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连江县可门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环境质量溯源分析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福州-2026-06-25 00:00:00
根据工作安排,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拟开展可门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环境质量溯源分析项目,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报价。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连江县可门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环境质量溯源分析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 年)》,进一步加大臭氧污染防治力度,解决当前可门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拟采购连江县可门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环境质量溯源分析项目,服务时间一年。项目内容为:要求依托大气走航巡检车、无人机等装备开展园区空地一化大气、异味巡检,其中大气走航巡检车每月走航次数不低于**次,每次不低于*小时,且配备一部分夜间巡航计划,监测指标包含***.*、*******、*****、*********、******、**、温度、湿度、风向、风速、大气压、噪音等,应包含****超标留样功能(吸附管留样)。其中无人机搭载大气污染物监测仪进行重点园区低空空气质量巡查,每月巡查次数不低于**次,监测指标包含***.*、****、**********、******等。相关功能和巡航监测都需形成现场测试报告并提交。完成对监测设备的全周期运维;同时开展污染源、异味专项排查,形成企业管控台账;排查污染源后编制形成污染溯源分析报告。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证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具有大气污染物排查、溯源和治理相关工作经验,供应商具有大气污染物排查和溯源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大气走航巡检车、无人机及监测荷载传感器等相关设备,提供相应证明。需提供至少一份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

(三)“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四)项目报价单(含具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专家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四)**:**。

(二)递交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敖江路世纪鸿腾酒店*区生态环境局***室,收件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特此公告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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