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大空间温度湿度校准装置结果公告
2026-06-23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大空间温度湿度校准装置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6-23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大空间温度湿度校准装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

供应商名称:沈阳佳明测控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广州街**甲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

货物类

名称: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品牌:四川奇旭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货物类

名称:超低温恒温器(*********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品牌:四川奇旭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巍、马顺、贺玲、牛昌安(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下浮**%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个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大空间温度湿度校准装置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

供应商名称:沈阳佳明测控仪器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大空间温度湿度校准装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超低温恒温器、超低温测量控制平台、大空间温度湿度校准装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个月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如有)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栋*******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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