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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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关于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南丰闲置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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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进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学研究所南丰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客观公允确定资产价值,确保后续招租工作依法合规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次资产盘活项目提供价值评估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委托单位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二)评估标的
本次评估标的为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学研究所南丰镇境内闲置资产,包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资产,合计约**.**亩(以实际勘界为准),地块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开发区域无住户居住,二期待住户妥善安置后开发约*.**亩。本次评估服务需为后续公开招租提供客观公允的价值依据,确保招租工作符合《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服务内容
*.对标的资产开展全面现场勘查,核实资产权属、现状及用途;
*.选用合规评估方法开展市场调研与价值测算,形成完整评估工作底稿;
*.编制并出具符合国家资产评估准则的正式评估报告,报告需满足国有资产出租审批、备案及公开招租全流程要求;
*.配合委托单位完成评估报告的答疑、备案及后续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
(四)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现场勘查、市场测算、报告编制及成果交付工作,如需配合备案、答疑等后续工作,服务周期顺延至项目全部办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拥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被列入资产评估行业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且近*年有同类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经验;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人须独立承接并完成本次全部评估服务工作,严禁将服务转包、违法分包给第三方实施。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申请文件(含项目服务方案、报价函);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报名时提供);
*.项目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有效);
*.机构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密封后送至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学研究所(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号),逾期送达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评审方式:报名截止后,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申请人的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评估服务费包含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申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委托单位不组织统一踏勘,踏勘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人:吴如骏
联系电话:***********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