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6-25 00:00:00
[禹州市]***************禹州市路灯所高空作业车更新购置项目 *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禹州市路灯所高空作业车更新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元
*、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供应商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 | 河南省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河南金斯霍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河南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禹州市正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三、资格性审查
序号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 河南省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河南金斯霍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河南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禹州市正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 | 无 | 无 | 无 | |
四、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无异常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 河南省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河南金斯霍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河南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禹州市正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 | 无 | 无 | 无 | |
五、评标结果排序
供应商名称 | 首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价格扣除后评审报价(元) | 排序 |
河南省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金斯霍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禹州市正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六、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禹州市正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禹州市梁北镇阳翟大道与夏都路交叉口西北角(阳翟大道***号)
联系人:柴志明 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元 大写:捌拾万零贰仟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金斯霍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号*号楼东*单元*层***号
联系人:肖纪梁 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元 大写:捌拾万零玖仟贰佰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省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号弘毅大厦*楼***号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元 大写:捌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七、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情况
成交人名称:禹州市正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禹州市梁北镇阳翟大道与夏都路交叉口西北角(阳翟大道***号)
联系人:柴志明 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元 大写:捌拾万零贰仟元整
八、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九、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十、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禹州市路灯所
地址:禹州市滨河大道东段**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柏山路*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 、提出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间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