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演出设备租赁定点供应商选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投标费率(%):**(%) | 杭州誉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东路****号*号楼***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年度演出设备租赁定点供应商选择 | 年度演出设备租赁定点供应商选择 | 年度演出设备租赁定点供应商选择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年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腾 (第*标项采购人代表),王芳,权力涛,张阳群,吴优琴,徐建法,庞如辉(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 号文的收费标准的向中标投标人收取,以预算金额为代理服务费计算的基数。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杭州誉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小百花越剧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西湖文化广场*座*号楼*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庞如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轶偲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良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曹蕾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