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6-12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黑河-2026-06-1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嫩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嫩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嫩江市墨尔根大街**

被投诉人*: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嫩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嫩江半程马拉松赛事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包*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如下:

该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存在多处描述笼统、模糊,缺乏具体数量参数等关键信息,导致我司无法准确、详细地进行针对性报价及响应需求。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评审。

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为赛事全流程策划、报批、竞赛组织、赛道丈量、计时芯片、裁判团队、医疗保障、安保交通、志愿者管理、物资制作、宣传推广、颁奖仪式、赛后总结等全部运营服务,但未明确所有的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及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的规定。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采购需求不明确,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实际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嫩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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