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6-24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哈尔滨-202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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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嫩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哈尔滨炯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沈阳街*号*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启越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座**楼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所需的材料(项目编号:〔******〕******〔**〕********(第*包))(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项目评审日期:****年*月**日;采购结果发布日期:****年*月**日)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部分原文引用如下:
(一)评审不公平公正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核实,投诉人未通过该项目符合性审查,属于响应无效,本项目成交结果对其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其不具备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资格。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驳回投诉。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嫩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嫩江市市政设施保障中心、黑龙江鸿奕骏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