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6-24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哈尔滨百科界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创新一路***号)*******室
被投诉人:嫩江市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市墨尔根大街***号
被投诉人: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嫩江市楼房区水表轮换改造工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项目评审日期:****年*月**日;采购结果发布日期:****年*月**日)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如下:
采购文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全部参数设★实质性条款且禁止谈判变动,违反法定程序。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构成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将全部参数设置为★号条款,符合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黑财采〔****〕**号)关于政府采购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采购人应当根据拟采购标的,准确填写表内信息:*.采购标的所有技术参数应全部设置为★号条款”的要求。以上情形不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嫩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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