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06-24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6-24 00:00:00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6-2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碾子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碾子山区敖包岭垃圾处理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盛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号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软件园 **号楼*层****室
被投诉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昌盛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昊方名苑*号楼**单元**层**号**工位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磋商文件引用已废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实质性否决条款,违法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质疑答复书实体内容违法,回避核心违法事实,错误驳回合法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认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二)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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