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25
四川/阿坝 质疑投诉
壤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6-06-25 00:00:00
四川/阿坝-2026-06-25 00:00:00
壤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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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壤塘县中壤塘镇****年人工饲草基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号
被投诉人:壤塘县中壤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中壤塘镇壤塘村
被投诉人:四川春开天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号*栋*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春开天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壤塘县中壤塘镇人民政府壤塘县中壤塘镇****年人工饲草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截至答复期满,采购人就该项目质疑事项没有作出答复,代理公司拒收质疑函快递后退回。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农业/林草类中高级职称设为高分评审项,该要求与人工饲草基地建设的现场施工、物资把控、履约执行等核心需求无关,且已有草种资质、质量标准等资格条件保障能力,属于重复、冗余、不合理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年*月*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设为评分项,该要求与项目实际履约能力无直接关联,排除新入行企业和有技术但无近期业绩的供应商,认为缩小竞争范围, 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公平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壤塘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