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25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安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6-25 00:00:00
安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安州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中医院智慧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恒创佳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号万科大厦*座

被投诉人: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健康局绵阳市安州区中医院智慧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相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设定的实质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将供应商和厂家承诺函作为实质性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内容指向特定供应商,设定的评审内容与需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想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简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及时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内容指向特定厂商,设定的评审内容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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