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投资公司及观澜物业公司诉佳兆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2026-06-25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观澜投资公司及观澜物业公司诉佳兆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广东/深圳-2026-06-25 00:00:00
观澜投资公司及观澜物业公司诉佳兆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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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观澜投资公司及观澜物业公司诉佳兆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观澜大道****号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其他项目行业分类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公开方式邀请
资金来源国有***%
项目概况关于观澜投资公司、观澜物业公司与佳兆业公司租赁及过渡期补助纠纷事项,目前已完成证据梳理、法律风险评估等前期筹备工作,并同步咨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中联(深圳)律师事务所意见,就本案形成核心诉讼方案,建议通过直接委托方式聘请上海中联作为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阶段的代理方。
邀请函名称观澜投资公司及观澜物业公司诉佳兆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发送时间********** **:** 至 ********** **:**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观澜投资公司及观澜物业公司诉佳兆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标段编号****************
报价方式单价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控制价(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评定分离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服务期(天)***
服务期说明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该案件的一审、二审、执行阶段,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阶段止(含案外和解、判决、裁定、调解、撤诉等)。
招标/采购范围观澜投资公司、观澜物业公司主体独立、案涉合同分属不同法律关系,需分别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方案统一如下: *.诉讼请求:两家主体分别主张对应债权,均由佳兆业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财产保全:两家主体立案时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共享已摸排的佳兆业公司银行账户、股权等财产线索,防止资产转移。 *.风险应对:针对租赁物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两家主体均提前准备房屋占有使用费主张、过错责任划分举证材料,防范对方以合同无效为由提出的反诉索赔风险。
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近*年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记录; *.服务团队不少于*人,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一般不低于*年; *.律所管理规范、风险控制与保密制度健全。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书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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