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6-25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安骏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联谊新村***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提供人员派遣及管理、食谱制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劳务服务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进行成本测算,按照“保本经营”原则确定每个菜品的价格,于每周四下班前制订好下一周食谱,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食谱的制订应按照应时、应地、应人的原则,倡导少油、少糖、少盐的健康理念,做到周周有创新,同时需遵守每月利润控制要求(利润保持在***%到**%之间,以每月实际营收为核算基数)。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元/年,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在确保食品安全与生产安全的前提条件下,以“提高就餐干警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餐饮服务保障水平。要在“管理制度化”“服务精细化”“制作标准化”上下功夫,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堂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