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6-25 00:00:00
长沙市水利局:湖南省湘江流域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长沙)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通过按规范要求对取水计量设施配备、安装、运行、检定校准等情况进行评估或开展取水计量设施校准、率定,形成取水计量设施规范性技术评估报告,校准、率定成果,强化计量异常数据识别治理,推动水资源管理从“粗放监管”向“精准调控”转型,实现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到报率≥**%,其中国控监测点到报率≥**%;非农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异常率≤**%。
*、项目背景
为落实《全国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年)》《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年*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年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号),启动了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储备工作。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关于做好****年度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水办函***;*******;***号),明确我市湘江流域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项目(长沙)纳入****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项目清单。要求我市开展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提升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能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流域各水源、各领域取用水情况,丰富拓展计量数据在取用水管理业务中的应用场景,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取水在线计量数据质量,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到报率≥**%,其中国控监测点到报率≥**%,非农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异常率≤**%。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成果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湖南省现行有效规范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评估、检定、校准及数据传输相关技术规范,湖南省取用水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所有成果需满足上级水资源管理验收要求,保障计量设施规范运行。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承包范围
(一)开展规范性技术评估
*.计量设施配备情况,是否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能否计量全部取水量;是否按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等分类计量。
*.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取水计量技术导则》(**/******)中“*计量方式选择”相关要求,确属客观原因导致安装位置不合适的,酌情认定。
*.计量设施检定或校准情况,取水单位(个人)是否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规定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结论是否合格;检定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或校准周期是否符合要求。
*.计量设施运行情况,计量数据误差是否符合现场计量数据最大允许误差要求,取水计量数据最近*个月的到报率是否达**%以上,异常率是否低于**%。
(二)取用水监测设施校准、率定
按计量设施规范要求,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灌区取水工程取水计量设施按规定进行校准、率定。
(三)取水计量异常数据识别治理
健全数据缺失、突变大、突变小、突变零、持续不变、波动变化、负值、持续异常大、持续异常小等各类异常数据识别规则,实施异常数据监控,对取水在线计量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开展异常数据校正审核,实时掌握取水在线计量数据质量情况,同时记录校正和审核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四)成果编制与技术服务
根据现场核查、设备检测、数据核验等结果,编制完整的项目技术评估报告及校准、率定等文件成果。通过取水计量异常数据识别治理,有效强化数据报送质量,确保在线计量设施数据上报率、异常率符合要求,实现计量异常问题整改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一)总体服务要求
服务单位须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配备具有计量设施评估、校准、率定及远传数据治理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以及服务车辆。全程严格遵循国家、湖南省现行取用水计量管理规范,确保所有服务工作合规、高效、精准。服务过程全程留痕,所有原始数据、现场照片、检测记录、整改资料完整归档,可随时核查溯源。同时建立常态化服务响应机制,完成取水计量异常数据识别治理等工作。
(二)具体服务质量要求
*.现场核查全覆盖:实现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评估无遗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杜绝漏查、错查、误判情况。
*.设备校准率定精准: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设备校准、率定工作,修正设备计量误差,确保计量设施精度达标,保障取水计量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数据治理闭环高效:全面清理整治计量异常数据,精准识别各类数据问题,完成数据修正,确保上报率、异常率等指标全部达标。
*.成果资料规范完整:所有报告、台账、记录表册等文件内容详实、数据真实、结论严谨,符合计量设施评估、率定、校准的成果编制规范,对于必须具备计量相关资质的报告,需带有效认证标识,做到一表一证、证书可溯源、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全市在线计量标准点位明细
设施评估范围为全市在线计量标准点位,校准、率定范围为全市涉农取水工程。鉴于点位可能会随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明细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前期点位明细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年**月**日前,完成计量设施评估、校准、率定工作即第一阶段;****年*月*日前,完成异常数据识别治理工作即第二阶段。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本项目采用费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人工、管理、车辆、住宿、培训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要求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验收说明:
*.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阶段性验收;
*.履约验收的内容及标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成交人提供的技术评估报告,校准、率定成果及异常数据识别治理资料进行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根据违约情形,另行组织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结算办法
(*)付款人:长沙市水利局;
(*)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项目技术评估报告、计量设施校准、率定成果验收即第一阶段验收后,经采购人同意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整体验收即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成交人应提供必要的操作培训,确保采购人相关业务人员掌握具有计量设施管理相应的基本技能。
*、成交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其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等均由成交人负责。
*、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产生的评估报告、校准、率定成果及异常数据识别治理资料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涉及软件使用,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授权。
*、数据安全与保密要求:成交人应对取用水监测数据、取水户信息等敏感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本项目之外的用途,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成交人均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项目相关信息。
*、本项目不安排投标前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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