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6-25 00:00:00
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忠财采决[****]*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美福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智云大道****号*幢*单元****自编号***号号
被投诉人*: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号
被投诉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号:***********)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支撑其投诉观点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法定六十日内依法向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忠县财政局
****年*月**日
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忠财采决[****]*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美福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智云大道****号*幢*单元****自编号***号号
被投诉人*: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号
被投诉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忠县城区部分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市场化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号:***********)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支撑其投诉观点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法定六十日内依法向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忠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