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6-22 00:00:00
****年新疆联通伊犁分公司****年室内覆盖第三方租赁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对****年新疆联通伊犁分公司****年室内覆盖第三方租赁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年新疆联通伊犁分公司****年室内覆盖第三方租赁项目,包含**个室分租赁点位的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不含增值税)。
*.*资金性质:费用成本开支;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服务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疆疆北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直接采购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公司与新疆疆北公司****年签订的第三方室分租赁合同已到期,室分租赁点位需继续使用,若重新采购新一批室内覆盖设备租赁,将影响现有的网络运行,影响现网用户感知,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因此需要重新与设备产权方新疆疆北通信工程有限公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和(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符合文件中的“涉及资源环境限制”的规定)。”的规定,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新疆疆北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资源环境限制。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新疆疆北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条件:
(*)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年*月*日至今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示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含接受异议)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号联通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号
项目负责人:孙向阳/张光强/吴志伟/刘俙岄/赵阳
联系人及电话(含受理异议):孙向阳***********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