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20号
2026-06-25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20号
河北/廊坊-2026-06-2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廊坊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廊坊市中心血站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号
被投诉人: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号
相关供应商:廊坊市本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中太新时代商业街第****幢**号
当事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林荫春天二期菜鸟驿站
四、基本情况
“廊坊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月**日开标,并于*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向廊坊市中心血站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进行了质疑回复,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并公示本国产品相关声明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公示缺失,评审程序违法,应作废其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虚假从业人员数据,虚构中小企业资质,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人自身无社保缴纳记录,《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弄虚作假,不具备法定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诉事项*:中标人填报的工具套装生产商无生产资质,虚构自产事实,违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廊财采投处〔****〕**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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