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汉源街道沛县汉源街道“五网协同”市场化保洁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2026-06-25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沛县汉源街道沛县汉源街道“五网协同”市场化保洁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2026-06-25 00:00:00

项目概况

沛县汉源街道“五网协同”市场化保洁运营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沛县汉源街道“五网协同”市场化保洁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万元人民币(三年合同采购费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

沛县汉源街道“五网协同”市场化保洁运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标书;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标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标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标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下载专区)

质疑接收人:李凯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越秀星汇中心*****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

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汉源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沛县金融中心**栋

联系人:郭元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浙江晟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中茵商业广场*号楼******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凯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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