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107国道天桥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25
河南/新乡 招标采购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107国道天桥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新乡-2026-06-2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新乡-2026-06-25 00:00:00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国道天桥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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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国道天桥整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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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 | |||||||||||||||
| *、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国道天桥整改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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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丽江路***国道天桥整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本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信用查询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密钥,凭**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格式)及资料。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二开标室(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磋商文件的操作。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远程开标大厅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招标代理费:根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 |||||||||||||||
| 地址:新乡市平原新区城乡一体化管委会***室 | |||||||||||||||
| 联系人:孙佳衡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文达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 |||||||||||||||
| 联系人:吴海旭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吴海旭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