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77号)
2026-06-24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77号)
吉林/长春-2026-06-24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6-24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一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与吉林大路交汇东方广场城市综合体*区#办公室
被投诉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参数要求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了法律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