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78号)
2026-06-24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78号)
吉林/长春-2026-06-24 00:00:00

吉财采购〔*******


一、项目名称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购买网络安全信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跃启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吉盛花园小区****号楼***号

被投诉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号*号厂房*区域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序号**.安全数据监控平台”是**寸***液晶显示屏+***电脑组成的一体机,属于硬件产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能如实体现出该项产品的生产厂家(未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鉴于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项目应予废标。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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