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2026-06-25 00:00:00
安康中心城区汉江江滩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汉江江滩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辅路以南曲江文创中心*幢*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