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6-25 00:00:00
龙江县交投生态资源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土石方纠纷诉讼代理服务询比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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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 龙江县交投生态资源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土石方纠纷诉讼代理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龙江县交投生态资源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江县交投生态资源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土石方纠纷诉讼代理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采购人与龙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采矿区产出的土石方出售合同》,约定采购人以人民币 **** 万元的价格购买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采矿区产出的 *** 万立方米土石方,标的物存放于六九山铜矿主采矿区西北侧 *** 米处排土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已依约全额支付合同价款。后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六九铜矿)发生泄漏事故,该公司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上述排土场内的案涉土石方;因龙江县自然资源局未对案涉土石方采取装运单据标识、物理隔离、加盖标记等特定化措施,导致案涉土石方范围界定、交付完成认定、风险责任划分产生争议,采购人合法财产权益受损。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需组建固定的专业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本案全流程诉讼代理及配套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案件研判与策略制定:对本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全面深度研判,针对案涉土石方特定化交付、风险承担、侵权因果关系等核心争议点梳理证据链条,制定全流程诉讼策略、风险预判方案及应对预案,出具正式的案件诉讼风险评估报告;
(*)法律文书制作:起草、审核、修订与本案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目录、代理意见、财产保全 / 证据保全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有)、上诉状(如有)、执行申请书、和解 / 调解协议等;
(*)全流程诉讼代理:代理采购人参与本案全部诉讼及衍生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准备、立案受理、证据交换、司法鉴定(如有)、开庭审理、调解 / 和解谈判、二审程序(如有)、执行程序、执行异议(如有)等全流程环节,代为处理程序类全部事项;
(*)证据与调查工作:协助采购人全面梳理、收集、整理本案证据材料,编制规范的证据清单,根据案件需要依法开展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严格按照审理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及相关诉讼材料;
(*)沟通与汇报工作:代表采购人与受理法院、争议相对方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专业沟通对接,按案件节点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汇报进展,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程序节点、风险变化第一时间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其他配套服务:办理与本案纠纷处理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直至本案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或执行完毕,双方委托关系终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标段。
*.*服务期限: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如有)判决及相关谈判、协调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询比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服务地点:以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为核心服务地,根据案件办理需要覆盖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区及案件相关其他地点;成交供应商因办理本案产生的交通、住宿、差旅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期支付,具体节点及要求如下:
(*)第一期付款: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首付款;
(*)第二期付款:本案一审程序终结(即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并完成送达),且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一审阶段全部代理服务后 **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剩余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 **% 合同价款。
*.**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范围与包干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本案一审、二审(如有)全部诉讼代理服务,服务费为一、二审全程序包干价,涵盖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工本费等所有与本案服务相关的费用,采购人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一审程序终结后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二审代理义务,如本案进入二审程序,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本要求提供二审阶段全流程服务,不得拒绝代理或变相收费。
(*)方案输出要求:自《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签订且采购人移交全部现有案件材料后 *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出具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主办律师签字的《案件初步法律分析报告》及《诉讼方案》,内容需包含案件核心争议点梳理、现有证据缺口提示、诉讼风险预判、一审及二审(如有)全流程程序节点预估、可执行的诉讼策略及二审应诉预案,不得出具无实质内容的格式化文书。
(*)节点通报要求:建立固定案件节点通报机制,对一审、二审程序中的立案、证据交换、开庭、调解、裁判文书送达、上诉期 / 履行期届满等关键程序节点,提前 *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含正式函件、采购人指定工作邮箱 / 办公系统通知)告知采购人对接人,同步提示该节点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需准备的材料;一、二审裁判文书收到后 * 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采购人,并同步出具文书内容解读及后续应对意见。
(*)对接响应要求:本项目需配置固定的主办律师及专属对接人全程提供一审、二审服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主办律师;对采购人提出的案件相关咨询,工作时间内响应时长不超过 * 小时,非工作时间紧急事项响应时长不超过 * 小时;一、二审程序中出现证据重大变化、对方提出反诉 / 上诉、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裁判结果与预判存在重大偏差等重大事项时,需在事项发生后 ** 小时内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向采购人相关负责人汇报。
(*)权限与执业合规要求:一、二审程序中所有提交法院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需提前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交;涉及变更诉讼请求、放弃实体权利、承认对方主张、达成调解 / 和解等处分采购人实体权利的事项,必须取得采购人的书面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不得出现因工作失误导致超过诉讼时效 / 上诉期、错过开庭时间、证据逾期提交、诉讼请求遗漏等执业过错,如因成交供应商过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密与利益冲突要求:合同签订前完成利益冲突审查,不得同时代理本案对方当事人及与本案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主体;一、二审服务过程中对接触到的采购人商业秘密、案件涉密材料、内部决策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在委托关系终止后持续有效。
(*)结案交付要求:本案一审程序终结后 *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一审阶段完整案件材料副本及一审阶段总结报告;本案二审程序终结(即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并完成送达,且完成全部代理服务)后 **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完整的全案档案(含一审、二审全部诉讼文书、证据材料、庭审记录、裁判文书原件等),并加盖公章出具全案总结报告,对案件结果、后续程序建议(如有)作出明确说明。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近 * 年(****年*月*日至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失信惩戒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的近 * 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失信惩戒书面承诺函(加盖律所公章)。
*.*人员要求:
为本项目组建专属办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 * 名专职律师,执业律师均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需明确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具体分工并提供团队分工说明;
供应商需提交《主办律师任职承诺函》和《协办律师任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不良从业记录,自愿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业绩要求:近 * 年(**** 年 * 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具有至少 * 个已办结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财产侵权纠纷民事诉讼代理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对应案件的法院生效判决书 / 调解书 / 裁定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裁判文书作出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供应商信誉要求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或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未被司法行政部门列入律师事务所严重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近三年(****年*月*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和主办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的获取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个工作日),**办理咨询电话:*************;**:**********。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①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保证金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年**月**日**时**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江县交投生态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龙景路***号(幸福社区一楼)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号*栋***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