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批设备及相关资产询价咨询服务快捷采购公告
2026-06-25
江苏/常州 招标采购
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批设备及相关资产询价咨询服务快捷采购公告
江苏/常州-2026-06-25 00:00:00

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批设备及相关资产询价咨询服务快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项目编号:**************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批设备及相关资产询价咨询服务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批设备及相关资产开展询价咨询服务,完成资料核验、现场盘点勘查、市场询价、正式咨询报告编制,出具合规有效的咨询成果文件,服务目的为企业资产内控核算、资产处置参考使用。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现场勘查、市场询价、内部复核,出具盖章版正式资产咨询报告

*)报告交付后*个日历天内,成交供应商免费配合采购人完成报告修改、数据答疑、资料补正、第三方问询对接工作,直至成果通过采购人内部审核。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份报告(含税)

*.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本次项目选择报价最低的三家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每个成交供应商均需按要求出具相应的咨询报告,如有相同报价的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该时间指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接收到邮寄报名材料的签收时间),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交易”认证会员;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谈判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具有主管部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二、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一)核心咨询服务内容

*.资产权属及资料核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核对采购人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入账台账、启用证明、维保记录、技改资料、权属证明等资料,逐一核实资产权属、购置年限、原值、维保情况、使用用途,梳理形成核对后的资产清单,由采购人签字确认。

*.全覆盖现场实地勘查盘点:供应商委派专业人员进场,全覆盖实地核验厂区全部标的资产,核对台账与实物一致性,拍摄资产现场影像留存底稿,严格遵守新材料厂区防爆、入园安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开展外勤作业。

*.询价以资产清单、设备现场实拍照片为核心依据,向二手设备回收商、废旧资产回收商及其他有意收购该批设备的单位询价,统一收集各方反馈报价结果

*.成果文件编制交付:规范编制《资产询价咨询报告》,完整附资产明细台账、勘查影像、询价结果,完成内部复核后定稿盖章。

(二)成果交付要求

*.纸质成果:盖章版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份,装订规范、信息完整;

*.电子成果:加密电子版全套资料,含盖章***报告、现场勘查照片、核对后的资产清单,打包交付采购人。

、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模式,供应商结合项目工作量、厂区勘查难度、行业行情自主综合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成本、税费、管理费、风险金、售后质保、应急补正等全部费用,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现场资产数量变动、勘查难度提升、人工成本上涨等任何理由加价、调价、申请增补费用。

四、报名与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管部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价单(样式详见附件*)。

报名材料(仅接受邮寄方式)须打包密封盖章,收件信息: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号****室,李女士,*************。

(二)保证金:不收取

、其他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终止合同。

*.供应商须按采购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及报价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参与。

*.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通知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若合同约定与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的,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本次采购公告到期后,若满足要求并提交有效响应报价的供应商未达到家,视为废标;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不变更采购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七、联系方式

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座**楼

邮政编码:******

业务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

技术支持电话:************(**号码:************)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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