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32号
2026-06-25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32号
江苏/宿迁-2026-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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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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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号
联系人:曹崇文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号
联系人:朱楠
相关供应商:中仪英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号六层
法定代表人:贺钦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新闻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中标单位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将制造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写为中型企业,属于虚假填报。
(二)投诉请求
中标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资料,虚假应标,中标无效,要求依法处理。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