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6-06-25 00:00:00
抚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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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抚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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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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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抚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抚发改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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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区面积******.**平方米,包含四个项目片区,其中东方项目区*****.**平方米、前哨项目区*****.**平方米、马小山项目区*****.**平方米、外小山项目区******.** 平方米等,详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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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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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公开 |
****年**月 |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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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的通告》第定,评标委员会将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动态核查。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本项目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工程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连续*个月(****年**月至****年**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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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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