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服务项目采购(BHZC2026-C3-990103-GXKL)的质疑答复函
2026-06-25
广西/北海 变更澄清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服务项目采购(BHZC2026-C3-990103-GXKL)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北海-2026-06-25 00:00:00
广西/北海-2026-06-25 00:00:00
质疑人:北海融顺达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波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以南河南路西侧东峰富苑*幢*单元***号
联系人:黄国波
我公司于****年*月**日已收悉贵公司邮递方式递交的《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年涉案车辆拖移停放保管服务项目采购》质疑函。****年*月**日针对质疑函的内容,向广西浩轩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提供证明材料的函,经复核,采购人同意,我公司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广西浩轩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标书中的南珠大道交银滩大道辅路的场地所属广西路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已收回该场地。现有场地未达到招标要求,监控设备未完善,围墙围挡未符合标准,虚假应标。
答复*:
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广西浩轩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被质疑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为天津路乾上村旧砖厂,面积**.*亩。被质疑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场地租赁证明文件与相关设施的图片证明材料与被质疑后递交的证明材料一致,该场地各项要求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质疑函中提及的南珠大道交银滩大道辅路的场地的确为被质疑供应商具有使用权的停车场之一。被质疑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并未提供该场地的证明材料,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事实。因此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