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2026-06-25 00:00:00
林芝市巴宜区规字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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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批准,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雪源拍卖有限公司以线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表 (二)建筑退线要求:规划用地内沿西侧冬如南路退用地红线*米;沿南侧才果路退用地红线*米;沿东侧省道****退用地红线*米;沿北侧退用地红线*米,其他具体规划条件见规字第********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配套要求: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规划用地内停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车位/***㎡建筑面积。 (四)出让方对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自行勘察设计,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清该宗地全部出让成交价款。 (六)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年内竣工,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交付土地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参股或投资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能申请参加报名。 (三)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和西藏雪源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出让方式及确定竞得人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拍卖程序进行,通过竞价并不低于底价,以最高竞价人确定为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拍卖时间、报名、拍卖网址 (一)公告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每轮限时竞价*分钟。 (三)拍卖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网址:****.******.***.**)网上注册后,进入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交竞买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在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成功的,视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六)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竞买人可在竞买交易网站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五、交付竞买保证金账户信息 (一)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竞买结束后,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原路无息退还,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出让价款后原路无息退还。 (二)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林芝巴宜区支行 账号:***************** 交纳保证金凭证须备注:“林芝市巴宜区规字第********号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必须具备开发实力,在报名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或机构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资产状况、信用能力及履约能力,包含存款证明、贷款结算和授信证明等)。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宗地现状和出让公告相关条款,并自行对宗地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通过资格审查后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公告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应按规定依法落实生态环保、水土保持等相关措施。(四)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相关资料。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金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法处置或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八)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手续费、代理机构佣金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竞得人需另行缴纳。 (九)“拍卖出让公告”的内容未尽事宜或与“拍卖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交易实施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由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雪源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 西藏雪源拍卖有限公司*********** 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 西藏雪源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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