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西路18号西2楼合作经营项目
2026-05-29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西路18号西2楼合作经营项目
天津-2026-05-29 00:00:00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西路**号西*楼合作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结束时间:**********
挂牌价: *** 万元
租期:**年 年平均租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年内合计保底分成金额,前*年,每年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且前*年综合年均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年;第***年,每年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第****年,每年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不足部分由合作经营方补足。出租价格<*元/天/㎡时,持有方和合作经营方分配比例为**:**;出租价格≥*元/天/㎡时,持有方和合作经营方分配比例为**:**。双方设立共管账户收取租金,按月对账、按月分配,每月**日前完成上月租金分配;合作经营方依托该载体申请的各类政府补贴,双方按**:**比例分成。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郑爽
联系电话: ************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西路**号西*楼合作经营项目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西路**号西*楼合作经营项目
标的类别 其他
详细情况 该项目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西路**号西*楼合作经营项目,面积为****.**㎡,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津(****)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
免租期限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天津滨海高新区企业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万元
租赁期限
**年
年平均租金
**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年内合计保底分成金额,前*年,每年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且前*年综合年均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年;第***年,每年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第****年,每年分配租金不低于**万元;不足部分由合作经营方补足。出租价格<*元/天/㎡时,持有方和合作经营方分配比例为**:**;出租价格≥*元/天/㎡时,持有方和合作经营方分配比例为**:**。双方设立共管账户收取租金,按月对账、按月分配,每月**日前完成上月租金分配;合作经营方依托该载体申请的各类政府补贴,双方按**:**比例分成。
支付方式 月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意向合作经营方办理有效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经营申请; *、以竞价或协议方式组织本次意向合作经营方征集活动,意向合作经营方应按规定参与; *、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合作经营方,则至少有一家意向合作经营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合作经营方被确定为最终合作经营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与持有方签署合作经营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合作经营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持有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合作经营方未被确认为最终合作经营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合作经营方按约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意向合作经营方递交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合作经营项目涉及的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项目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合作经营方不得以此向持有方及天津交易集团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合作经营方须按资格条件里的内容向持有方提供相应资料,持有方对意向合作经营方进行尽职调查及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经营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意向合作经营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提交天津交易集团所有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持有方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函》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交易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最终合作经营方应在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期限内与持有方签署合作经营协议,设立押金为**万元,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至持有方指定银行账号内。持有方和合作经营方设立共管账户收取租金,按月对账、按月分配,每月**日前完成上月租金分配;合作经营方依托该标的房产申请的各类政府补贴,双方按**:**比例分成;合作经营方对租赁价格≥*.*元/天/㎡的租户享有自主决策权;租赁价格<*.*元/天/㎡的租户,须经持有方书面同意,保障持有方知情权与控制权;以*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若合作经营方运营不满一个周期,或一个周期内未达到最低租金目标,持有方有权单方面收回闲置房屋,且合作经营方需按*年期最低租金标准补齐差额,降低持有方运营风险。 *、合作经营方按约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交易双方签署合作经营协议及收到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交付标准:本合作经营项目涉及房产采取现状交付方式开展合作经营项目经营工作,合作经营方作为项目整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楼宇安全运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持有方提出赔偿或补偿,不得以不了解该房产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合作、拒付分成,否则即视为违约。 *、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合作经营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合作经营方,则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合作经营方。其它未竞价成功的意向合作经营方按照天津交易集团规定原路径原额返还。 *、本项目在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持有方、合作经营方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资格条件
*.意向合作经营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意向合作经营方需提供近*年内无任何失信惩戒记录的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该合作经营项目涉及的房产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号西*****工业孵化***.**平方米区域。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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