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尖山桥西郁江道29号整体房产对外出租
2026-06-23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河西区尖山桥西郁江道29号整体房产对外出租
天津-2026-06-23 00:00:00
河西区尖山桥西郁江道**号整体房产对外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结束时间:**********
挂牌价: *** 万元
租期:*年 年平均租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万元,此后每年增长*万元。 租赁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
面积: ****.**㎡
位置: 天津河西区
面积说明: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其他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边媛
联系电话: ************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河西区尖山桥西郁江道**号整体房产对外出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河西区尖山桥西郁江道**号整体房产对外出租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津河西区郁江道**号房产
面积
****.**平方米
面积说明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其他
特色
一线街铺, 繁华商圈, 交通便利
标的占用情况
占用
权证名称 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房地证津字第************号 免租期限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万元
租赁期限
*年
年平均租金
**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万元,此后每年增长*万元。 租赁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
支付方式 季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信息披露终结
交易方式 招投标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招投标程序;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招投标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首期租金、支付租赁保证金、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不放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本次出租为河西区尖山桥西郁江道**号整体房产对外出租事宜,标的为坐落于河西区郁江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全部附件,对本次出租经营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规划功能、平面间隔、交付标准、消防状况、标的结构、装修装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等,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的实地勘查及全部尽职调查工作,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愿意以现状承接经营标的,如因标的现状影响日后经营使用或办理有关营业所需证照,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出租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次出租房产标的交付现状需与原租户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资产交付后状态不低于现状。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踏勘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和齐全的资格条件文件,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现场看房确认书》。(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方具备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由于本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产生最终承租方(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如本公示期内产生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足三家,则本项目终结,出租方择日启动下一公示期。如本公示期内产生三家及三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进入招投标环节。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接到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须将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限:*年。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交承租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 *、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土地。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水电费用按照租赁土地所在区域内统一标准收取,同时随政府政策调整,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
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公司法人(非自然人、非个体工商、非合伙制公司)。 *、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证明,且自****年**月**日至报名本项目之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限定租赁用途,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经营污染较大不环保行业,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房产无诉讼、无查封、无占用等情况。 *、本项目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 *、本项目房产情况详见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备查文件。 *、本项目房产面积最终承租方若有实测要求,可进行测量,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实测面积与披露面积的误差,并不影响该处标的物的年租金。 *、本项目出租房产现承租方合同于****年**月**日到期,现有承租方选择不放弃优先承租权。该租户须在本项目挂牌公示期内,按照相关交易条件的要求,通过在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场内参加交易的方式,办理承租相关手续,否则将失去优先承租权。其他意向承租方须知悉并认可此事项及现状,才可办理承租申请。 *、本项目出租房产最终确定的承租方负责清理原租户,并自行承担清理行为所发生的法律争议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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