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400个树坑植树工程
2026-05-09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400个树坑植树工程
天津-2026-05-09 00:00:00
天津-2026-05-09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马永旺 |
| 项目周期 | *月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个树坑植树工程 | ||
| 挂牌价格 | **.***元/个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其他描述 |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支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有意承包此种植工程的个人或法人须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栽种期间如遇电线、林地、田间路等,承包方不得损坏、侵占,如有损坏与所有人协商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林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此次植树工程费用由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具体成交方实际成交费用向村集体进行缴纳。 *、待全部树木种植完成后,树木种植完成,待****年*月底经村集体验收完成按成活率支付栽种费用。 *、投标方条件:面向社会。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成交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中标人违约,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工程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成交方在树木花草种植后要保证**%成活率。 *、 负责施工设备及人员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丢失损坏,中标方自负。 **、成交方需交纳植树工程履约保证金****元,待施工完成后,退还此履约保证金。**、必须按照要求施工,按时完成,保证质量,工程完工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由村集体安排有关人员验收监督,质量达相关验收标准。 **、施工位置:第一段位置为吊角地桥;桥南水渠东侧至于家洼界渠,桥北水渠西侧至杜家庄地界,共***个树坑;第二段位置:大李洼地津蓟高速东侧;东至杜家庄地界,南至绿化带花树,西至马家庄地界,北至高速公路围网,共***个树坑;第三段位置:老面粉厂至马家庄地界道路两侧,共**个树坑,于家洼地至南张桥道路两侧,共**个树坑,总计***个树坑。两遍水一遍肥。 **、在承包期内,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不许将承包范围内土方外运或卖出,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在承包期内,由发包方提供树坑点位,承包方必须按照树坑进行栽树,要求树苗直径*.*公分左右,树木种植品种为现起的***杨树。 **、发包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月**日前植树完毕。 **、费用缴纳方式:待施工完成后经村集体验收完,于****年*月底经村集体验收完成按成活率支付栽种费用,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