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霍各庄镇网户庄村6 亩鱼池经营权
2026-05-21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霍各庄镇网户庄村6 亩鱼池经营权
天津-2026-05-21 00:00:00
天津-2026-05-21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霍各庄镇/网户庄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网户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霍各庄镇网户庄村* 亩鱼池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地块包含杨树**棵,原承包主作价总共****元。新承包主签订合同时需一同支付该笔费用给村集体,一次性缴清。*、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包水源和电源,水、电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担。*、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土地发包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土地被征收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可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私自转包第三方、也不许抵押贷款使用,如发生私自转包第三方或抵押贷款使用的,承包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费不退。*、承包期内,禁止在承包土地上搭建、构筑地上设施;承包期满,应及时恢复土地原貌,承包方必须净坑,承包方各种设施自行拆除、树木砍伐,如果承包期满之日仍未净坑,坑内养殖物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如果地上物、设施及树木未进行清除,将无偿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负。*、承包方向村集体缴纳土地承包押金****元,承包到期后退还。*、报名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如未发包成功,村集体以此次方案和本次四议两公开为依据进行底价调整,调整幅度下调**%,底价为***元/年,进行再次发包,直至地块发包成功。*、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及合同履行问题以中标后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有意承包该土地的个人或法人须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报名,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方案各项内容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在发包程序履行结束后,村集体以此次方案和本次四议两公开为依据村委会将原承包主地上物费用直接打到原承包主账户,不再重新召开会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付款方式:第一次为签订合同时,交付****年*****年*年的承包费;第二次为****年*月*日前,交付****年*****年*年的承包费。**.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承包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凡参与报名竞价者即视为完全接受以上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 八、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以提交的《天津市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转出申请书》为准。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年满**周岁以上公民或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 转出用途 | 渔业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