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东五登 村15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2026-05-24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郝各庄镇东五登 村15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天津-2026-05-24 00:00:00
天津-2026-05-24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东五登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五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五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东五登 村**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承包方如对鱼池整改需向发包方提出申请。 *、承包方不得在承包鱼池周边取土、建筑、植树等,允许搭建临时养殖用房,但不许超标,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承包方在合同到期前必须将坑内养殖产品腾清及属于己方的所有物品,保证到期完好交回鱼池。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征占地,承包方必须服从,同时合同终止,其中养殖产品及属于己方的地上物赔偿归承包方所有,发包方不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只退合同履约保证金,土地赔偿归发包方所有。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出现任何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承包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并不退合同履约保证金。 *.鱼池原有设施由原承包方与新承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原承包方自行清理。 *.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承包方提前对所发包鱼池进行考察,报名即视为认可。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至 **** 年*月**日,不满 *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