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刘赞庄村广场西侧1.05亩四荒地发包
2026-05-2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刘赞庄村广场西侧1.05亩四荒地发包
天津-2026-05-25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刘赞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刘赞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刘赞庄村广场西侧*.**亩四荒地发包
挂牌价格 ***.***元/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发包为刘赞庄村广场西侧*.**亩四荒地。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四荒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提供原有的配套设施,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承包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占用时,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我方退还剩余承包费用。 *.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承包方进行存储物资、放置农机、机器用品,不准植树、挖坑、私搭乱建等取土和对土地的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发包方收回土地且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合同期内如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打到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刘赞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王卜庄支行)。交易成功后,此保证金转为承包费。 **.凡有意报名承包者必须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测量。意向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其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地块承包权,发包方将扣除承包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竞价。 **.如若发包完成后,成交人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支付尾款,视同成交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退并归刘赞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服务费等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刘赞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签订相关资金转出申请。 **.此次流转的四荒地仅限用于存储物资。 **.发包方式:通过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竞价发包。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按发包底价成交。如首次挂牌未征集到竞价人,信息发布终结。
受让方条件 面向刘赞庄村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 存储物资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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