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村西坑塘周围人居环境提升
2026-05-26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村西坑塘周围人居环境提升
天津-2026-05-26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达
项目周期 *月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否
资金性质 其他 资金来源 其他*****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村西坑塘周围人居环境提升
挂牌价格 *****.***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本工程面向社会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招标。 *、投标人在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方取得投标资格。
其他描述 *.工程内容:位于广场南侧****米计***平方米花砖,花池西侧****米计**平方米花砖,广场东侧***米计**平方米混凝土、花砖面积***.*平方米,坑塘北侧****米计**平方米花砖,坑塘东侧**.***计**.*平方米混凝土,坑塘西侧****米计**平方米混凝土,坑塘南侧梯形面积计***.*平方米花砖,花砖面积共计***.*平方米(混凝土垫层***),混凝土面积***.*平方米(****厚)。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其他相关事项: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包。 施工期间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清理施工垃圾,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取的所有项目交易费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宁河区丰台镇韩其庄村西坑塘周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招标范围包周边场地硬化、休闲步道铺设、小型便民设施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服务。工程规模为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帮扶资金额度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质量要求及验收(*)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须达到天津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所用材料须符合环保及相关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且须通过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查.(*).质量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由招标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地方现行工程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自由竞价
阶梯价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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