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村南5亩坑塘水面及台面经营权
2026-06-04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村南5亩坑塘水面及台面经营权
天津-2026-06-04 00:00:00
天津-2026-06-04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前郝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村南*亩坑塘水面及台面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周边不允许种植树木,不允许改变地形、地貌。 *.妥善管理该承包坑塘水面上未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构筑物等设施,如需使用或变动,须征得甲方和发包方同意; *.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现有金属网圈内,台面、水面、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无黑臭水体。 *.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承包方不得在承包地内取土、建设等,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服从,如部分被永久征收、征用,剩余部分合同继续有效,发包方退还承包方已交纳被占用部分当年度剩余期限承包费。 *.承包方如需清淤需经发包方同意。 *.承包到期承包方必须清除所有养殖产品和地上附着物,否则所有物品及养殖产品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不再退还坑塘履约保证金。 *.发包方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合同承包期间如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发包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到期承包方将鱼池完好交回,发包方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包款缴纳方式:承包费一次交清。在合同签订前将全部承包费及农交所收取的费用一并交到农交所指定账户。 **.承包方应注意安全生产,承包期间出现任何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具体地形、地上物等以现状为准,承包方提前考察,报名即视为认可。竞价结束**天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交齐全部承包费,否则承包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进行发包。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明。 |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