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六村铁厂北侧一地块3亩经营权
2026-06-04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六村铁厂北侧一地块3亩经营权
天津-2026-06-04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六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六村铁厂北侧一地块*亩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面积:*亩,本项目发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底价每亩每年***元,在交易所平台上采取网络阶梯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每竞价一次,每亩每年递增**元,农交所报名时缴纳保证金***元。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有关产生费用,包括机耕、冬灌、上水、排涝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及保证金,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承包期间承包地块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占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对承包方的赔付标准参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的“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承包方不得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承包方已缴纳的未到期承包费。 *.如遇区、市、国家级征收、占用承包方承包的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方案及标准,不得以个人意愿提出无理及额外补偿要求。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搞农业种植、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不得在承包的土地内私自种植树木,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不得影响村庄各项规划发展,不得影响村集体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得影响涉及村庄规划所需建设的各项附属工程及区、市、国家级的各类工程项目的进场、施工等。 *.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报名时需提交转出方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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