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尹家庄村7.2亩土地经营权
2026-06-0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大钟庄镇尹家庄村7.2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6-06-05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钟庄镇/尹家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尹家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钟庄镇尹家庄村*.*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尹家庄村现有箭杆河基根地集体资源性资产土地*.*亩,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地块四至(该地块地形为三角形):东至尹洪旺承包地,从东边两端分别向西北、西南延伸相交于朱海昌树边,西北临道,西南临树边。交易底价为****元(总价),阶梯竞价往上投,阶梯价格***元。收取交易保证金****元,交易成功后转承包费。 一.发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 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承包费,村集体不收取其他费用,农交所收取***元信息技术服务费,报名时与交易保证金一并交到指定账户。如果该地块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则归承包方所有。二、 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负责提供电源、水源。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该地块只能用于农作物种植,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方不许将承包范围内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承包方如果育水稻秧苗不许在承包地范围内取土。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五、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六、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 七、凡有意报名者须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交易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或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退。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社会公开发包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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