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下窝头镇青甸村漳河沿线吴存伟至吴宪朝处道路南侧铺设面包砖工程
2026-06-0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蓟州区下窝头镇青甸村漳河沿线吴存伟至吴宪朝处道路南侧铺设面包砖工程
天津-2026-06-05 00:00:00
天津-2026-06-05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青甸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青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青甸村党群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文开 |
| 项目周期 | **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下窝头镇青甸村漳河沿线吴存伟至吴宪朝处道路南侧铺设面包砖工程 | ||
| 挂牌价格 | **.***元/平方米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 ||
| 其他描述 | *、工程完后后,由青甸村监委会成员及部分党员代表及村民代表验收 *、道路长约***米,最宽处约*米,最窄处约*米,面积约****米,基础采取电力夯实,上铺石粉水泥混合铺垫**厘米,表面采取**厘米***厘米面包砖(水泥压力砖)铺设,道路边缘采取********厘米路缘石(水泥构件)护边。 *、具体事项以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所有费用由施工方先行垫付(以实际工程量测量结果平米数进行结算),要求提供正规发票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