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霍各庄镇后党赵庄村32亩耕地经营权
2026-06-1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霍各庄镇后党赵庄村32亩耕地经营权
天津-2026-06-15 00:00:00
天津-2026-06-15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霍各庄镇/后党赵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后党赵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霍各庄镇后党赵庄村**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和电源,按现有水、电、路设施提供给承包方使用,水、电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担。*、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使用水、电等设施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土地被征收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可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私自转包第三方、也不许抵押贷款使用,如发生私自转包第三方或抵押贷款使用承包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耕地地力补贴等种粮补贴归承包方所有。本次发包合同到期后,承包地块由村集体收回,如仍有地上物青苗由承包户自行清除;到期后承包方不清除,视为自动放弃,归村集体所有。本次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满**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 转出用途 | 粮食作物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