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农用水井安装电表项目
2026-06-18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农用水井安装电表项目
天津-2026-06-18 00:00:00
天津-2026-06-18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李麻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树利 |
| 项目周期 | **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李麻瞿阝村农用水井安装电表项目 |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一)项目概况: 施工量主要包括村内农用水井安装**块电表,以及电表配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电表相关设备要求按照村委会指定位置安装,电表可正常插卡收费和缴费,整个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 *.质量要求:电表相关设备要求按照村委会指定位置安装,电表可正常插卡收费和缴费,整个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质量验收:平稳运行**天。 (三)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劳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电表安装和调试的全部人工和机械服务,报名方应做好项目的前期考察和核算工作,具体事宜可向村委会咨询,后期不再做任何解释,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六)如承包方承包后*日内不主动与村委会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村委会重新发包,并取消此次承包人的竞价资格。 (七)此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八)村委会验收无问题后承包方需提供承包公司开具的发票,项目款项由承包方开具发票后**天之内付清。 (九)自合同签订之后,承包方需提供两年保修服务,对于损坏的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两年内免费维修,不收取人工费用。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